欢迎进入会计学习网!会计考证、实操、零基础培训。咨询客服择校试听。
会计在线学习网|收藏本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实务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答(2)

作者:会计学习网; 来源:www.cnacc.cn 时间:2019-01-21 15:42

答:点击【获取反馈】获取的身份验证状态如果显示“待验证”“验证中”或“验证不通过”的情况,可直接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中进行修改;如果显示“验证通过”的情况,则纳税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税务大厅进行自然人关键信息变更,更正后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进行特殊情形处理,下载更新信息。

133.扣缴客户端中,证件号码录入错误如何修改?

答:对于未申报过的人员,在“人员信息采集”中修改更正证件号码信息,点击【保存】即可。

对于已申报过的人员,在“人员信息采集”中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点击【保存】。随后重新录入正确的人员信息后,再申报当月数据。申报成功后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办税服务厅办理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管理。

134.扣缴客户端中,非正常人员如何修改为正常?

答: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勾选非正常状态的人员信息,双击打开页面后将右上方的“非正常”状态改选为“正常”状态,点击【保存】即可。如需批量进行修改,勾选非正常状态的人员信息,点击【更多操作】→【批量修改】,“待修改属性”中选择“人员状态”,将人员状态信息修改为正常,点击【保存】即可。

135.扣缴客户端中,在人员信息采集界面点击【获取反馈】按钮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获取反馈成功?

答:身份验证具有延时性,但不会影响下一步申报操作。只要报送状态为“报送成功”,均可正常申报。

136.扣缴客户端中,在人员信息采集界面添加并录入完境内或境外人员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时,为什么系统没有反应?

答:采集人员信息时,带星(*)号的项目是必填项,请注意检查必填项是否已正确录入。保存后,注意检查界面上是否存在标注成红框的项目,若存在则将标注红框的项目填写正确后再点击【保存】。

137.扣缴客户端中,人员信息采集时错将姓名录成了繁体字,报送状态显示“报送成功”且身份证验证状态显示“验证成功”,但身份证上是简体字,这种情况应如何修改?

答:无需修改,后台可实现简繁体自动转换。

138.重装扣缴客户端后,人员信息采集信息为空,应如何处理?

答:情况1:若扣缴客户端重装前备份了数据,可进行数据恢复操作。

情况2:若系统重装前没有备份过数据,可通过人员信息采集界面的【添加】按钮或【导入】功能采集人员信息。

139.扣缴客户端中,人员信息采集时提示“15位身份证不允许保存,请升级为18位身份证”。该如何处理?

答:扣缴客户端要求新增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纳税人身份证号为15位的需升为18位后方可正常申报。

140.扣缴客户端中,在人员信息导入时提示:已有申报记录,由境内人员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确定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该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提示有两种情况:1、扣缴客户端和正导入的文件中都有所提示的证件号码,但是这个证件号码在扣缴客户端和正导入的文件中对应的姓名不一样。在人员信息中检查一下,如果姓名不正确,可以直接在扣缴客户端中修改;2、正导入的文件中有重复的证件号码,去掉重复人员后再次导入即可。

141.如何修改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

答:点击扣缴客户端软件左侧菜单【系统设置】→【申报管理】→【申报安全设置】→输入“原申报密码”→再输入“新申报密码”和“确认新申报密码”,即可完成申报密码的修改。

142.扣缴客户端如何更新办税信息?

答:点击扣缴客户端软件左侧【系统设置】→【申报管理】→【办税信息更新】→【下载】按钮,提示信息获取成功即可。

143.扣缴客户端中,导入模板时提示:如下系统必导项尚未关联您选择文件的表格列。请问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提示是因为导入的模板里没有所提示的这一列。请先下载标准模板,然后将刚才导入的表格中的信息复制到标准模板对应列中,再重新导入即可。提醒注意:下载模板时建议重命名,避免覆盖原来的文件。

144.扣缴客户端中,发送申报表时提示:姓名中间不允许有空格,请修改。请问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提示是由于人员姓名中存在空格导致。

请点击软件左侧【人员信息采集】,找到提示中的报错人员并双击,再修改姓名并报送,然后点击申报表报送即可。

145.扣缴客户端中,税延养老保险附表中的年度保费该如何填写?

答:税延养老保险附表中的年度保费是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及特定行业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填写,据实填写《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凭证》载明的年度保费金额即可。

146.扣缴客户端中,税延养老保险附表中的月度保费如何填写?

答:税延养老保险附表中的月度保费是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特定行业除外)的个人填写,填写《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凭证》载明的月度保费金额,一次性缴费的保单填写月平均保费金额。

147.纳税人通过电子模版方式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扣缴义务人是否需要打印下来让纳税人签字?

答:需要打印签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二点的相关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148.扣缴客户端中,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模版是什么格式的Excel表?单位采集的电子表格格式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答:扣缴客户端中,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的文件格式支持xls和xlsx两种,建议使用xls格式以获取更高的导入效率。

若员工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不是以上两种格式,请用办公软件打开该表另存为以上两种格式,再进行导入即可。

149.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的“境外人员”中,录入证照号码时系统提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号码只能是9位数字和字母混合”,但该人员的通行证号码为10位数,无法保存。

答: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格式如下:第1位为字母(香港居民为H,澳门居民为M),第2-9位为数字(为持证人的终身号),第10-11位为换证次数。如H0139133901,录入证照号码时只需录入H01391339即可,换证次数无需录入。

150.扣缴单位使用的扣缴客户端登录后显示“2018年”和“2019年”两个蓝色按钮,有何不同?

答:为支持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扣缴客户端进行了较大升级(对原来正在使用扣缴客户端的,直接打开运行后会自动升级)。扣缴客户端升级后有“2018年”和“2019年”两种版本模式: “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于查询2018年及之前的数据,以及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含更正申报);“2019年”的版本模式适用于税款所属期2019年以后的申报(含更正申报)。可通过系统右上角的“版本切换”按钮,切换到另一版本模式下操作。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报送等功能在“2019年”版本模式中。

151.自然人申请个人所得税WEB端(APP端)的注册码,如何发放?

答:(1)操作人员点击菜单列表的【发放注册码】,检查证明资料是否准确齐全,如无问题点击【下一步】;

(2)在新弹出的界面选择好身份证类型,依次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国籍后,点击【下一步】,系统弹出“注册码打印单”界面,点击【打印】即可。

152.自然人申请注册码成功后,不慎遗失或忘记,怎么办?

答:未注册成功的自然人可以重复申请注册码,同一纳税人再次申请注册码时,原注册码失效。

153.个人所得税WEB端(APP端)的登录密码如何重置?

答:(1)操作员点击【个人业务办理】,选择办理事项“重置密码”,可以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获取身份信息,或者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根据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点击回车键,显示“自然人信息”;

(2)检查自然人提交的资料是否准确完整,如准确完整则点击【下一步】,系统提示“重置成功”,点击【确认】;

(3)系统跳转至纳税人重置密码确认单打印界面,点击【打印】。

154.自然人信息采集主界面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以及境内无住所信息附表的联系地址三者的填写关系?

答:三者之间的填写规则:如采集选择的是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则户籍所在地必填,经常居住地选填;如采集选择的是非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户籍所在地非必录,经常居住地和联系地址必录其一。

155.自然人选择为残孤烈时,为什么残疾人号是必填项,烈属证号是选填项?

答:考虑到烈属证历史遗留问题,如证件遗失走补发流程比较麻烦,故目前暂未要求必填。

156.自然人变更登记模块中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灰色的,修改不了,如何操作?

答: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唯一性信息,唯一性信息修改需要在“自然人关键信息变更”中进行变更操作,并且目前关键信息只支持姓名的变更;其他关键信息错误需修改时,用正确的自然人信息重新建档,建档后对新旧档案并档处理,并选择新档案为主档案。

157.需要在投资方分配比例维护菜单维护分配比例的企业类型有哪些?

答:私营合伙企业、内资合伙、港澳台合伙、外资合伙、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

158.自然人登记的时候把名字登记错了,怎么修改?

答:在“自然人关键信息变更”中进行变更即可。

159.个税投资方分配比例维护主要维护哪些信息?

答:个税投资方信息维护功能仅可对分配比例数据项进行修改,纳税人若需新增、删除投资方信息或对投资方信息中的其他数据项进行修改,需在金三核心系统的“变更税务登记”功能中进行变更。

160.电子资料采集可以采集哪些资料?

答:目前版本可以采集残疾证件、烈属证件两类证件。

161.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符合政策要求的纳税人享受优惠前是否要先进行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应于发放之日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162.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针对该种场景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答:符合政策要求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纳税人的现金奖励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在申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时,将现金奖励并入当期工资、薪金中,并将现金奖励的50%作为免税所得,填入免税所得数据项中,并在减免附表中填列相应的减免事项。

163.【税收优惠日常管理】功能进行管理启动后,后续如何查询受理审批结果?

答:税务人员进行【税收优惠日常管理】功能启动后,可通过【税收优惠日常管理清册】功能查询受理审批结果信息,或出于管理需要查询税收优惠日常管理业务的相关统计信息。

164.办税人员打印文书出现分页现象,如何处理?

答:(1)请清空IE缓存,重新打印;

(2)下载打印组件,运行,卸载;卸载完,重新安装,清除缓存,重新打印;

(3)若上述方法无效,则将电脑C:\jdlssoft\iitms目录下的文件夹print备份;拷贝能够正常打印的电脑的对应目录下的print文件夹,替换,清除缓存,重新打印。

165.个人所得税定率核定的通知书后期可以在哪进行打印?

答:在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大厅发放。

166.如何把查账征收变更为核定征收?

答:在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申请模块进行操作即可。

167.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适用的业务场景?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政策规定,个人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待遇,可向其主管所得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168.个人税收管理系统中【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退抵税专用)】菜单点击时提示“登记序号为空;流程实例ID为空”。该如何处理?

答:《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退抵税专用)》功能适用于录入退抵税费信息中针对享受非居民待遇退抵税的功能跳转,若需要直接采集非居民税收协定信息可通过《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功能进行采集。

169.一般征收开票(ITS)缴款方式中为何没有税库联网缴税?

答:在一般征收开票(ITS)模块中,点击【获取最新三方协议信息】,下载成功后在缴款方式中就可以看到了。

170.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2018)选择2019年1月所属期,为何申报时系统报错?

答:2019年以后的预扣预缴申报需要通过“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表(ITS)”模块进行操作申报。

171.个人独资企业在注销环节需要申报2019年1季度经营所得个税,在使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ITS)”时,系统无法选择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无法正常受理申报。

答:将所属期改成2019年1月-2019年1月申报。

172.自然人APP端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该怎么办?

答: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经任职的单位,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税务机关会将信息反馈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2)如果是您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情况反馈给该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您点击申诉后,“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任职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您,敬请留意。

173.纳税人在APP/WEB端采集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扣缴义务人后,扣缴义务人那边下载不了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远程端(APP/WEB端)采集完毕后,扣缴客户端需要过三天才能下载到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74. “个人所得税”APP为什么要实名注册?

答:实名注册的目的是:

(1)为了验证绑定的账户是否属于本人;

(2)对纳税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

(3)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涉税数据安全;

(4)建立完善可靠的互联网信用基础。

175.居民个人有哪些渠道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四个渠道:

(1)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2)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报送;

(3)自行到办税服务厅报送给税务机关;

(4)提交给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或到办税服务厅报送。

176. “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注册用户最后一步提示“登录名被占用”,请问怎么处理?

答:登录名具有唯一性,可按照规则自定义,如果所填写的登录名被别人占用了,请修改重新自定义其他登录名,直至提交保存成功即可。

177. “个人所得税”APP从哪里下载?

答:对于安卓手机系统,可以登录所在省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首页“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二维码下方有一个【手机端下载】,点击后,通过手机扫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安装即可。也可以通过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APP应用。

对于苹果手机系统,请在苹果应用商场App Store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APP应用。

178. “个人所得税”APP的注册方式有哪些?

答:目前“个人所得税”APP有两种注册方式:

(1)人脸识别注册(仅适用于居民身份证注册)

通过人脸识别手段对用户进行实人验证,该方式是通过对实时采集的人脸与公安留存的照片进行比对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实名注册。

(2)注册码认证注册(适用于所有证件类型注册)

纳税人先行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认证登记后申请发放注册码,然后采用此注册码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注册账号,以后凭此账号即可远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税。

179.什么是注册码?怎么获取?

答:注册码是指自然人为了开通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用户账号进行办税的一种认证方式。先行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认证后获得注册码,然后使用此注册码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或“个人所得税”APP中开通账号,以后凭此账号即可远程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或“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税。

自然人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去就近的办税服务大厅申请获取注册码。注册码为6位数字和字母。注册码有效期为七天,申请后请及时注册使用。若不慎遗失,可再次申请。

180. “个人所得税”APP登录账号有哪些?

答:有三种,分别为:登录名、手机号码、证件号码(外国护照除外)。

181. “个人所得税”APP如何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答: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2)点击【注册】,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如实填写身份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证照号码,点击“开始人脸识别”按钮后进行拍摄,与后台公安接口比对成功后会跳转到登录设置界面;

(3)设置自己的登录名、密码、手机号(需短信校验)完成注册。

注意事项:

(1)登录名长度是8-16位字符,只能包括大小写字母、数字、中文(中文占2个字符)与下划线;

(2)登录名不支持纯数字;

(3)密码应为8到15位,至少包含字母(大小写)、数字与符号中的两种,不能含空格。

182. “个人所得税”APP如何通过注册码注册?

答:具体操作如下:

(1)自然人须先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申请获取注册码;

(2)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注册】,选择注册码认证注册方式,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等,填写的个人信息与公安系统数据进行比对,不可虚假录入;

(3)设置自己的登录名、密码、手机号(短信校验)完成注册,系统对登录名和密码有规则校验,设置完成后即可通过登录名、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并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注意事项:

(1)登录名长度是8-16位字符,只能包括大小写字母、数字、中文(中文占2个字符)与下划线;

(2)登录名不支持纯数字;

(3)密码应为8到15位,至少包含字母(大小写)、数字与符号中的两种,不能含空格。

183.假如更换了手机号码,如何修改手机号?

答: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可通过【个人中心】-【安全中心】-【修改手机号码】修改自然人已绑定的手机号码。有两种验证方式,一是通过原绑定的手机号码收取验证码后重新录入新手机号码,二是通过本人银行卡及银行预留手机经过验证后重新录入新手机号码。

184.如何修改“个人所得税”APP的登录密码?

答: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通过【个人中心】-【安全中心】-【修改密码】,在该界面分别录入原密码和新密码保存成功即可。

185.忘记“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忘记密码时,可在“个人所得税”APP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重新设置密码。首先需要填写身份信息,再选择一种可用验证方式,验证通过后,然后在重置密码页面完成新密码的设置。

186. “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密码输错多次后账号被冻结了怎么办?

答:密码输错3次,会让其输入图片验证码,密码输错超过5次会锁定该自然人账号,24小时后会自动解锁;您也可以通过首页【忘记密码】功能解锁账号。

187.个人信息需要填写哪些信息项?需要全部填写完整吗?

答:(1)用户基础信息:系统自动带出,使用居民身份证外的其他证照号码注册,需要填写出生年月、性别。

(2)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需选择省市地区,乡/镇/街道为选填项,手动填写详细地址(如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室等)。

(3)学历和民族:选填项,建议完善。

(4)其他:电子邮箱和境外任职受雇国家默认无,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5)税收优惠信息:分为残疾、烈属、孤老三种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并上传证件的电子资料。

188.经常居住地经常变更要怎么办?

答:建议实时在系统更新经常居住地地址。

189.残疾证号忘记了不能保存怎么办?

答:残疾证号为必填项。登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http://www.cdpf.org.cn/2dzcx/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残疾证编号。

190.残疾、烈属证填写有什么规定?

答:残疾证号为必填项,并上传证件的电子图片资料,最多不能超过5张。

烈属证号可填可不填,并上传证件的电子图片资料,最多不能超过5张。

191.银行卡可以添加几张?可以添加其他人员的银行卡吗?

答:目前不限制张数。填写的银行卡必须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需要输入银行预留手机号进行验证,添加后的银行卡可以进行解绑和设为默认卡的操作。

192. “个人所得税”APP的帮助中心在哪里查看?

答:点击【个人中心】-【帮助】,即可查看APP相关模块内容。

193. “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的数据会同步吗?

答:两个系统的数据是一致的。

194.“个人所得税”APP卸载后,数据还在吗?

答:“个人所得税”APP采集的数据都存储在税务机关的服务器上,属于云存储,卸载手机APP后,手机上的数据会清除,但税务机关服务器上的数据依然都会保留。同一手机再次安装或换了其他手机另行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依然可以看到登录身份人员原来填报的数据。

195.如何查看“个人所得税”APP版本,如何升级?

答:点击“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关于】查看版本号,APP是自动升级的。

196.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如何切换账号?

答: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后,点击右上角头像,选择【退出登录】即可切换其他账号进行登录操作。

197.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是否可以解除授权?

答:法人和财务负责人是从各省金税三期系统同步过来的,如果当前自然人的身份是某个公司的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若从原公司离职了,那需要去金三税务登记变更功能里面去变更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这样,离职的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在任职受雇信息中才会看不到这家公司。

198.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

答:“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中“个人中心”里自动带出的任职受雇信息是根据全国各地各扣缴单位报送的自然人基础信息A表形成,只要扣缴单位当前的税务登记状态不为注销或者非正常,而且扣缴单位报送信息中将您标记为在职雇员,就会将该单位显示出来。

如果显示不出来,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您的任职受雇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信息有误,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状态为注销或非正常,或者没有将您的个人信息选择为雇员,或者填写了离职日期。请联系您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199.手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提示“未连接到网络或未获取网络权限,请检查”,但手机网络正常,能打开网页,该如何解决?

答:可以尝试如下方式解决:

(1)请检查您手机设置中是否对“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网络限制。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对苹果IOS系统手机,点击“设置→蜂窝移动网络→个人所得税→勾选WLAN与蜂窝移动网”;对安卓系统手机,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击“设置→无线和网络→流量管理→应用联网→个人应用中的个人所得税→勾选移动网络和WIFI”。然后,重新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2)如果确认网络设置没有问题,可能是网络不稳定所致,请切换到WIFI网络环境或稍等片刻再次尝试。

(3)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中心中,将“工作地或常住地”临时切换到其他省市,等业务办理完成后再切回到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

200.是否个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报给扣缴单位?

答:目前,居民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渠道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2)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

(3)自行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填报;

(4)提交给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填报。

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您所填报的信息。您无需再向扣缴单位另行填报。
 


相关会计资讯

热点资讯
会计面授培训机构推荐
会计网络培训机构推荐
栏目列表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07-2017 cnacc.cn All Rights Reserved. 致力打造中国会计在线学习优秀网站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学会计机构认证会计网官网